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
天津市定于2022年7月7日至7月14日开展“天津市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是一部系统规范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对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立法进程
2020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二审稿。8月20日至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二审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定义解读
1. 什么是组织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 指出,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2.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4.什么是“软暴力”?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手段。
如何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三十五条 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执行机关应当依法从严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刑罚。
银行保险机构需履行职责
禁止性职责
1.严禁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
2.严禁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3.严禁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
4.严禁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
5.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6.严禁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义务性职责
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依法配合公安机关查询有组织犯罪嫌疑人员存款、汇款等财产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财产采取紧急止付或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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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