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金融知识 预防洗钱活动
洗钱活动不仅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还会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我们要增加反洗钱相关知识储备,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秩序。
一、哪些情况需上报大额或可疑交易
根据央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交易行为就必须按照大额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报大额可疑交易: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二、上报大额或可疑交易的时限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2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根据〔2016〕第3号令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交大额交易报告。该五个工作日需从交易日当日开始计算。
三、大额或可疑交易监测存在问题
1、监测数据准确性有待提升。系统抓取的可疑数据,经人工甄别后,绝大部分被排除,最终认定可疑进行报告的比例不高,绝大多数金融机构该比例可能小于15%。目前存在可疑交易监测标准在精细定位关键疑点、适应和匹配业务特点、构建差异化等方面,确实存在着提升空间。
2、存在漏报风险。随着新业务、新业态快速变化发展,新的洗钱手法也层出不穷,监管提示和金融机构监测能力的建立,以及对新风险的认知,往往滞后于风险的发生,这些都可能导致漏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