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2017年9月由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煤科)及所属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天津东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省登悦林木种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混合所有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经原中国银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9.8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资委党委及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按照“党建统领谋发展、融入中心强实干、以融促销抓经营、精准拆弹化风险”,坚持“举旗铸魂、互融互促、夯基固本、正风肃纪”,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开展理论学习,运用“三式”学习法开展主题教育;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发挥组织优势,促进党建和经营深度融合,以融促销,聚焦服务集团主责主业,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切实发挥意识形态舆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清廉文化”建设,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增强廉洁意识,强化监督执纪,时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致力于建设一流的产业系金融租赁公司。
(二)股东和股东大会
1.股东情况
公司股东包括: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占比44.9%)、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持股占比39.8%)、天津东疆港产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8.16%)、天津东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08%)、天津东疆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06%)六家单位。
2.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对股东或股东关联单位担保事项;
(14)批准或决定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重大投资、融资、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捐赠等公司重大事项,各类限额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7)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8次,审议议题18项,涉及年度财务预决算、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重大事项,听取各类报告6项。
(三)董事会
1.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3)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控;
(4)制订资本规划,承担资本管理或偿付能力管理的最终责任;
(5)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资本补充方案、重大股权变动以及财务重组方案;
(8)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9)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0)制订兼并收购、回购股份或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决定公司的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并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办理;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按照监管规定聘用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
(14)审议批准总裁年度工作报告,听取总裁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5)根据公司制度,批准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公司投资、融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对外捐赠等其他事项;
(16)批准建立与本公司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福利制度;
(17)审议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18)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对其实施监控;
(19)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批准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即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10%以上的交易;
(21)认定主要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对违反承诺的股东采取措施并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2)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23)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治理;
(24)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25)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
(26)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
(27)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公司董事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涵盖财务、研发、金融、管理多元化专业背景。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需申请资格核准董事4名,目前正在报审过程中。2023年,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审议通过53项议案;针对董事会成员开展培训4次,进一步提升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
(四)监事会
1.监事会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
(8)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监事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监事人数5名,其中3名股权监事,2名职工监事,符合《公司章程(2023修订)》规定的人数。2023年监事会加强对公司经营事项的监督,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风险项目、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评价等报告事项纳入议题。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8项议案。另外,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听取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对董事会、高管层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职权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副总经理)3名,首席财务官1名,协助总裁工作,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
根据公司章程,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公司发行债券和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的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7)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方案和员工调配方案;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程序,聘用或解聘公司员工,并负责员工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8)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9)根据公司制度,批准限额以内的经常性项目费用和投资项目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规定的程序,提名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拟订薪酬、考核和奖惩方案;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程序,提名公司中层干部、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依据公司制度规定办理任免手续;依据董事会规定的程序,制订上述人员的薪酬、考核和奖惩方案;
(11)根据董事会授权,对公司所出资企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12)召集和主持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13)组织实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14)根据董事会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可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经营业务等文件;
(15)根据董事会授权,批准限额以内的投资、融资、租赁项目、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对外捐赠等重大事项;拟订其他融资计划、资产处置、大宗物资采购、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方案;
(16)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经理层由5位成员组成,拥有财务、金融、管理等行业背景。
(六)薪酬情况
公司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兼顾,制定了科学、规范、稳健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定薪标准和原则、激励机制,制定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结合监管要求,建立经济效益指标、风险合规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在内多维度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以业绩为导向,薪酬与业绩贡献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机制。实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科学考核、刚性兑现。
(七)部门设置情况
公司设有11个部门:包括:高端煤机部、战略新兴部、公用事业(节能环保)部、厂商租赁部4个业务部门;综合管理部(党总支办公室)、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部、东疆办公区7个管理部门。
(八)公司治理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致力于加强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明确三会一层权责划分、运行机制,确保三会一层高效运作、有效制衡。
(九)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摘要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4.86亿元,负责总额42.90亿元,所有者权益11.96亿元。所有者权益中,股本9.8亿元,一般风险准备0.82亿元,未分配利润1.13亿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6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1.0亿元,经营租赁净收入0.28亿元;发生营业支出1.65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0.95亿元,税金及附加0.05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071万元、净利润2290万元。全年缴纳各类税款4213万元。
三、经营管理情况
(一)发展思路及战略规划
公司1245发展思路:树立以融促产、以产定融、产融结合、服务产业的发展理念,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主业两大战略,推动业务布局向智能绿色转变、业务升级向数字网络转变、服务领域向全产业链转变、风险管控向标准数字转变四个转变,以资源配置市场化、企业管理平台化、营销模式一体化、人力资源资本化、绩效管理结果化为支撑,加快建设成为一流产业系金融租赁公司。
(二)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精准实施“1245”发展思路,有效发挥金融资源在中国煤科业务布局的作用,深耕煤机装备领域,聚焦股东主责主业,主动融入中国煤科营销一体化战略,不断提升服务主业能力和效果。
一是赋能主业战略成效显著。分别与中国煤科6家下属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业务协同,与中国煤科二级企业协同业务合同额15亿元,共同拜访客户累计300余次,实现新客户投放额1.98亿元,产融协同实现新突破。发挥能源产业补链强链和智能制造延伸作用,与平煤神马集团和太原重工集团两家大型国有龙头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是业务布局向智能绿色转变。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积极响应集团产业布局向绿色低碳转变的整体发展思路,拓展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实现在清洁能源、绿电交通等战略新兴产业方向上的新突破,在绿电交通市场累计投放4.67亿元。
三是精准实施“金融科技”战略。完成核心系统供应商招标及平台部署,梳理业务流程、进行数据治理,打造全类别、全流程线上管理系统,定制开发的小额快速线上审批产品单台套“租赁通”APP测试版上线,系统建设与线下业务拓展同步推进,助力集团设备快速抢占市场,试点落地项目7笔,取得良好示范效应。完成业务连续性及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管理18项整改工作,梳理各业务系统访问及安全策略,加强网络系统建设,保障数据安全,达到监管现场检查要求。
(三)资金管理情况
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不断扩大银行“朋友圈”,获得各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外资银行的授信支持,目前总授信规模近100亿元,合作银行数量不断增加,融资成本持续下降。
公司始终保持对金融市场的密切关注,基于租赁业务特点,积极与银行等各同业机构研究、创新融资业务模式,搭建多元化融资渠道、不断丰富公司融资品种。目前公司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借款、保理融资、股东存款、商业汇票及信用证等。
四、风险管理情况
(一)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租赁物风险、洗钱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公司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公司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在战略制定和业务经营中通过主动识别风险、有效管理风险、科学安排风险来实现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建立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架构,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二)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包括信用风险识别、信用风险计量与评估、信用风险监测与报告、信用风险控制等。公司逐步建立包括集团及单一客户信用额度、行业租赁政策、地区租赁政策、业务授权制度等在内的信用风险限额体系。对单一租赁或交易而言,考虑承租人或交易对手与风险缓释工具之间的相关性;对公司整体风险而言,考虑具有不同风险特征的业务之间的相关性,密切关注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其它风险间的联系,防范其它风险导致信用风险损失事件的发生。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实施审慎、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即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守住不发生流动性风险的底线,在确保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支持业务的发展,确保公司安全运营和良好的市场形象。
业务发展中,公司严格以流动性风险偏好为指导,把控流动性风险,坚持“风控优先、稳中求进”的基本原则,以防范流动性风险为首要目标,确保到期债务偿还和业务投放需求。
公司建立了以各项流动性相关制度为基础,以流动性管理报告、流动性限额、流动性监测分析、流动性情况表为主要内容,以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为有效补充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四)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资金来源以银行借款为主,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利率风险。公司借助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手段,逐步建立市场风险监测分析体系、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和市场风险管理报告体系等,定期反映公司市场风险情况,建立对冲机制、压力测试和应急处理机制等管理市场风险。
(五)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明确操作环节的岗位职责,规范运营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宣贯,提升制度执行刚性;明确岗位复核和责任,做好层层把关,形成闭环管理。
五、重大事项信息
(一)股权变化
2023年4月,公司原股东四川省登悦林木种植开发有限公司向天津东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08%股份,向天津东疆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06%股份。
2023年12月28日,公司股东天津东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原因,股权及公司名称发生变动。原“天津东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东疆港产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公司的股权由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持股58.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6%、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8.16%、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持股7.74%、天津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4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仍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二)董监高变化
1. 2023年2月公司原监事长支吉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监事长职务,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13日重新选举新任监事长罗劼。
2. 2023年3月21日王志刚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通过,正式履行董事长职务。
3.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总裁》《关于支吉代为履行公司总裁职务》《更换公司董事人选》等议案。2023年9月7日支吉董事、总裁任职资格核准通过,正式履行董事、总裁职务。
4. 2023年6月14日郁纪东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通过,正式履行董事职务。
5.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
(三)重大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与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一笔经营租赁业务,交易金额为14496.50万元,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该笔交易于2023年2月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23年2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3年公司新发生重大法律诉讼案件1件,诉讼标的额为10000.79万元,系公司主诉案件,案由为承租人未按期偿还租金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公司作为原告向承租人提起法律诉讼,公司获得胜诉判决,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